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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北华大学二级网站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
2008-10-08 00:00 admin  审核人:

关于北华大学二级网站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


学校各单位、各部门:
  为了规范学校二级网站建设与管理,提高二级网站的设计水平、管理水平、服务水平,制定本规定。
  一、 网站建设
  1.学校要求各单位、各部门须建立独立的二级网站,学校提倡各单位、各部门的所属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建立独立的网站,并与主管部门和单位的二级网站链接。
  2.学校建立二级网站管理体制。二级网站的建立和开通应根据北华校字[2005]130号文件《北华大学校园网络信息管理规定(暂行)》向学校办公室提出申请,经审查同意后,予以链接。各单位、各部门所属部门建立的网站,应向主管单位和部门提出申请,经审查同意后,予以链接。
  3.学校信息管理中心在技术上为各单位、各部门二级网站建设提供技术支持指导等服务工作,保障网络技术安全。
  4.各单位、各部门二级网站是校园网主站点的二级站点,原则上不在Internet上建立链接。
  二、网页设计,
  1.网页的版式设计原则上采用纵向延伸和单幅版式,不采用横向延伸版式。视觉设计应力求简洁明快,功能设计应考虑用户习惯,要方便使用。
  2.网页的基本要素应包括校名、网站名、网站主办单位、网站建设时间、网站管理员信箱和电话、学校网站首页的链接点等。
  3.同一网站的网页风格要协调统一,主页同下层页面设计上要有所差异,但每层页面的色彩、版面风格要保持和谐,不用或少用动画、漫画。重要通知、公告不能用弹出窗口发布,以防被具有过滤功能的Web浏览器或软件过滤。
  4.网页使用学校校名、校徽及其它标称、标志、图案、图片等必须规范。
  5.学校全称应提写在网站名左侧、上侧或左上侧。学校全称应采用校名题写手迹,不能用其他字体。
  6.网站的导航栏应清晰反映本网站的结构。
  7.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语言文字法》的规定,网页名称、标题、正文必须使用简体中文。需要建立外文网页的,应同时设简体中文网页,并要求内容一致。网页中的文章标题字体可选用标宋、仿宋体,字号为14磅;正文字体、字号一律用10磅宋体。数字和标点符号用法必须执行国家标准。
  8.不允许在网站或网页上发布商业广告。
  三、网页内容
  1.网站内容要遵守有关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版权、署名权、肖像权、隐私权等合法权益。
  2.网页内容应注重实用性和服务性。
  3.上网信息,文字要简洁流畅,文字和图片内容要清晰、健康。
  4.各单位、各部门二级网站在网页中引用学校基本情况方面的数据、提法、表述风格和宣传口径,必须与学校网站保持一致。
  四、二级网站审核、链接时间
具体安排见附件2《北华大学校园网二级网站审核、链接时间安排》表。
  附件:1《北华大学校园网二级子网站管理登记表》
     2《北华大学校园网二级网站审核、链接时间安排》

                     北华大学办公室
                     2005年11月18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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