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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智能机械装备控制系统工程实验室机构设置与职责
2017-03-22 00:00 admin  审核人:

一、机构设置

工程实验室下设:1个综合办公室、1个学术委员会,研究开发部、加工与检测技术部和产业与技术推广部等三个业务部。其中,研究开发部下设五个研究室:柔性关节技术与应用、特种机器人技术、设备自动化技术、流体传动与控制技术、特种装备设计与制造。

二、机构职责

1、学术委员会:学术委员会是中心的最高学术指导机构,由机械设计、机械制造、工程分析、计算机控制等相关学科领域的校内外专家15人组成,是工程研究中心的技术决策机构。其职责是对中心的发展提供发展战略、研究方向、建设规划咨询意见,指导中心技术难点,评审本中心内部研究基金,并监督其完成情况。

2、中心主任:中心设主任一名,实行主任负责制,中心主任承担中心日常科研及管理工作,组织实施中心建设方案;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和研究方案;拟订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;拟订中心的基本管理制度;制定具体的规章制度;提请聘任或解除相关的管理人员,负责决策工作人员聘任、奖惩;协调中心与合作单位之间的协作关系。

3、综合办公室:负责日常行政、企业管理、人力资源、企业财务管理、后勤保障等。负责承担法律事务和知识产权方面工作,重点做好商标、专利等知识产权的申报等工作。

4、研究开发部:开发部及所属各研究室主要负责研究和开发新产品任务。通过自主开发及与相关协作单位联合,接受中心主任的统一领导,分工协作、联合攻关。根据市场和企业要求,在装备制造业和设备智能控制等领域,开展特种装备和机器人技术的应用研究和产品开发。

5、加工与检测技术部:主要任务是研究和协助项目的样机制作,围绕各研究室自主研发和引进的项目,负责加工生产、安装调试,并开展小试、中试的生产技术和工艺技术的研究工作,负责产品的定型和产业化前期准备。

6、产业与技术推广部:主要负责市场跟踪调查,产品推介,为相关行业领域的企业提供技术咨询和服务。负责项目的综合管理、技术转化,包括收集项目的研究信息、项目的管理协调、进度监督、项目的风险评估;技术和产品的保密和专利保护;推动工程技术的转移。

吉林省智能机械装备控制系统工程实验室

2014年10月2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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